《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
分类:研究经费加计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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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9-04


一、修订背景

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,提升项目实施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,市科技局参照《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等省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对2020年印发的《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进行修订,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、立项实施、经费使用及监督评估等全流程作出系统规范,保障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规范高效实施。

二、重点把握

(一)明晰管理责任体系。在管理层级上,延续分级管理模式,形成市科技局—归口管理部门—项目管理服务机构—项目承担单位—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链条,进一步明晰管理主体及其对应的职责。

(二)扩大科研自主权限。深入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,实行经费包干制试点,下放设备费及其他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,研究方案、技术路线等事项可自主调整备案,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。

(三)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。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,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项目管理各环节,实行项目管理信息公示制度,同时建立容错机制,对探索性强、风险性高的项目因客观原因未通过验收且已履行勤勉义务的,不记入科研失信记录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办法》共八章、四十四条。

第一章 总则。主要阐明了制定的目的和依据,明确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定位与分类、管理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。

第二章 组织管理。主要明确了市科技局、归口管理部门、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及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的职责分工。

第三章 立项管理。主要规定了项目立项的基本程序、申报条件及财政资金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的具体立项要求。

第四章 实施管理。主要围绕项目过程管理,明确了自我管理机制、动态调整制度、终止管理制度及调整终止的审批程序。

第五章 验收管理。主要规定了项目验收的时限、形式、程序、结论分类及项目撤销制度等相关要求。

第六章 经费管理。主要明确了经费管理基本原则、经费包干制、预算调剂权、结余经费管理及绩效评价等总体要求。

第七章 监督管理。主要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、信息公示制度、容错机制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等要求。

第八章 附则。明确了各专项管理办法的制定权限、办法施行日期、有效期及废止情况。


相关政策文件:https://kxjsj.chengde.gov.cn/art/2026/8/5/art_11000_1123888.html